生态文明进社区 绿色普法最相宜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增强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引导更多人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中来,8月15日,莲池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干警前往PARK湾社区,开展以“生态文明进社区 绿色普法最相宜”为主题的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干警们通过摆放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现场的群众普及环境保护法律知识,解读生态环保法规政策和破坏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就群众关心的各类法律问题进行解答。讲解过后,工作人员以走访的形式,向居民、周边商户讲解生态环境法律问题,倡导大家绿色出行、健康生活,引导群众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增强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法官,环境保护法与日常生活有联系吗?总感觉民法典好像离日常生活很近,可环境保护法很远”。
“当然有联系了,环境保护法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平时大家习惯的垃圾分类,公共交通低碳出行,节电一小时,去超市自备购物袋都是环境保护法中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大家要将环保理念渗透进日常生活,这就是法律法规中讲的的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居民们纷纷表示,通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对绿色发展理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今后会增强生态环保意识,从自身做起,用实际行动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40余人,让更多的群众知晓了“全国生态日”,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群众生态文明意识,营造了人人参与环境资源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下一步,莲池区法院将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审判职能,进一步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为守护绿水青山构筑起坚实的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