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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池区委政法委 积极推进社区(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年12月31日     点击:

莲池区委政法委

积极推进社区(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中,莲池区委政法委结合“三创四建”、加强社区建设和治理推进十个全覆盖等工作,积极推进社区(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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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坚持做到“三到位”,即:社区(村)综治中心办公室到位,综治中心铜牌和三室(治安防控室、矛盾纠纷调处室、群众接待室)标牌标识到位,综治中心有关制度(工作制度、文书档案制度、工作职责和主任岗位职责)上墙到位。

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职能,加强城乡社区(村)人民调解队伍建设,重新调整划分综治网格,健全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引导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者、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在法治宣传、物业纠纷、邻里纠纷和信访化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社区(村),发挥区(村)综治中心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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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督导检查。区委政法委成立督导组,深入到全区17个乡(镇、街道)的社区和村,对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实地查看了社区、村综治中心,按照综治中心建设规范要求逐一检查综治中心挂牌、制度上墙及门牌悬挂等各项工作,并详细了解实战化运行及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督导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督导检查内容及整改完成情况以照片的形式编辑成册,作为档案予以保存。

区委政法委将立足全区实际,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指导社区(村)综治中心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巡防和法律政策宣传等工作,确保综治中心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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