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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侵权起纠纷 倾力调解释前嫌

作者:     来源:     日期:2024年07月15日     点击:

名誉侵权起纠纷 倾力调解释前嫌

“真没想到这案子最后能调解,多亏了法官!”

“感谢法官调解,让我们解开了心结。”

近日,莲池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让原本针锋相对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据悉,原告李某诉被告张某名誉权纠纷一案,原告李某诉称被告张某因人际关系问题,对原告怀恨在心,捏造事实,多次到原告亲属居住的小区对原告进行辱骂、诋毁,并向其街坊邻居宣传,对原告生活、社会评价造成了极大影响,原告极为愤慨,遂将张某诉至莲池区人民法院。

该案受理后,有着多年审判经验的承办法官张增宇,通过翻阅卷宗、与原被告当事人沟通交流,意识到双方当事人矛盾的焦点在于双方存在偏见。法官深知此类案件,处理不当就会引发双方更深的矛盾,有可能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决定对案件进行调解,彻底化解双方矛盾。通过深入剖析案情,承办法官结合案件特点,以化解矛盾、定分止争为目的,组织双方进行“背对背”“面对面”调解,耐心为原被告讲解何为名誉权以及侵犯名誉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大量、多次的释法明理和思想工作,双方终于冰释前嫌,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案件得以顺利调解,原被告表示互不追究对方责任,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莲池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如我在诉”情怀,积极践行能动司法,不断创新解纷模式,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始终,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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