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区司法局
对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进行扫黑业务知识培训
莲池区司法局对区属5家律师事务所、11家法律服务所进行了依法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业务知识培训。
首先,刘建文局长传达了全市司法局长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区律所积极响应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号召,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和全国律协《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的规定,认真做好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报备和依法辩护代理工作的行为予以肯定。对个别律所还存在一些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案件报备不及时、对报备案件类型模糊等问题,提出了加强和完善的要求。同时强调对律师事务所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不报、漏报、律师私自收案收费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等违规违纪行为,除追究办案律师责任外,将追究律所主任的监管责任。
律管处将把律师事务所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导活动,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律管处还对今年各个所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了分析,逐个查找存在的问题,对年检工作进行了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