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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池区司法局 “三个强化” 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作者:     来源:     日期:2024年05月23日     点击:

莲池区司法局 “三个强化” 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对于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活动,建立高素质的人民陪审员队伍,莲池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及《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立足职能,多措并举,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凝聚选任合作力量。深入研究了相关文件精神,紧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具体流程,围绕选任公告的发布、随机抽选的方式、以及严格的资格审查等关键环节,与区人民法院、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确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召开司法所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专题会议,对选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个选任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展开。

    二是强化严选标准和程序,着重确保选任质量。在选任工作中严格落实选任条件,对有违法犯罪记录、失信记录的人员,一律取消参选资格。严格控制自荐人员比例,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选任的人员,不超过选任总数的1/5,保障人民陪审员的普遍性、人民性。严格选任程序,组织开展随机抽选,区人民法院和区公安分局共同参加,确保选任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是强化广泛宣传发动,提升选任知晓度。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的相关信息。同时,也在公共场所张贴了醒目的公示,公开了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以及咨询和监督的热线电话。通过这些举措,积极争取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热情参与,有效提升了选任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进一步扩大了人民陪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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