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起纠纷 调解有方化干戈
莲池区司法局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工作主线,按照“抓调解,促和谐”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司法所化解纠纷主渠道的作用,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近日,莲池区司法局东金庄司法所与辖区调委会一起,成功化解一件有信访隐患的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东金庄乡辖区村民张某(男)和李某(女)均为再婚,婚后感情不和,2022年1月经莲池区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二人离婚前经过村委会调解,均同意把城中村改造征地补偿款存放在村委会账户上,待离婚后进行分配。该村在城中村改造时每位村民会分到大约10万元征地补偿款,李某在离婚后即向村委会申请征地补偿款。张某反悔以李某没有土地为由只同意给李某3万元,李某不同意,多次到市信访局上访。东金庄乡政府高度重视此案件、多次召开党委会研究解决此事,决定由乡司法所牵头、联合法律顾问、村调委会进行调解。司法所长王广元同志经过调查,明确了事实和争议焦点。2022年4月8日,王广元同志与法律顾问和村调委会一起,为当事人进行调解,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分析有关法律关系和利害后果,从情、理、法角度入手,认真细致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向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一是李某同意将户口从张某家庭迁出,二是张某同意给予李某6万多元征地补偿款。李某在4月9日将户口从张某家庭迁出,4月11日村委会把征地补偿款分别打到了双方的账户里,历时4个多月的纠纷圆满画上句号。
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有利于彻底解决争议,促进社会和谐。这也是我局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