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余万元!莲池区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案款
“感谢莲池区法院把我们的购房款要了回来,压在心里多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3月14日,29名申请执行人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莲池区人民法院,领取共计800余万元的执行案款。
据了解,2017年至2019年期间,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北京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房屋订购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于2019年12月底交付房屋。但合同到期后,被执行人仍未按照约定交付房屋,29名申请执行人分别于2020年、2021年起诉至莲池区法院,要求退还购房款。法院经审理查明后,依法判决该房地产公司退还申请执行人的购房首付款。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义务。
无奈之下,29名申请执行人分别向莲池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受理该案件后,主办法官姜浩首先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考虑到该案件涉及民生问题,影响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主办法官高度重视、多方联系,积极与当事人以及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被执行人的相关负责人传唤至法院,进行案件情况约谈工作。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将800多万元的执行案款执行到位,主办法官及时联系申请执行人,在法院调解室为29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
面对申请执行人的连连道谢,执行法官语重心长地提醒大家:“日后购房要慎重选择,切勿再将积攒多年的血汗钱搭进无法兑现的购房合同里!”
此次执行案款发放,真正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莲池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为民办实事,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