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引发行政争议与民事纠纷
法官溯根源解心结一并化解
近日,莲池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同时妥善化解了相关民事纠纷,行政诉讼原告人撤回起诉,与第三人达成和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交通违规,争一时之气起纠纷
一天夜里,原告驾驶车辆因闯红灯险些与第三人驾驶的车辆相撞,第三人愤懑不满,上前追逐拦停原告车辆,对原告进行殴打致其轻微伤。原告报警后,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并对第三人作出了行政处罚。但原告不服行政处罚,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将公安机关起诉至莲池区法院,请求撤销并重新对第三人作出处罚。
追根溯源,探真实诉求解心结
为缓解原告情绪,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立即同其进行深入沟通,以心换心,疏导情绪。先是全面深入了解原告的真实诉求,而后从法和理两方面耐心进行释法明理工作。终于,原告敞开了心扉。原来,原告因为被殴打住院治疗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第三人一直未赔偿,所以原告要求对第三人加重处罚,因此才有了这起行政争议。
抽丝剥茧,求案结事了巧化解
在了解原告方真实诉求后,承办法官立即判断出,该案的实质源于民事争议。如果只是就案办案,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告知原告对损害赔偿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这样无法实现案结事了。为了确保真正维护好当事人利益,主办法官以推动民事和解为抓手,促进行政争议化解。针对原告最关注的损害赔偿问题,讲法理,谈情理,积极引导原告与第三人进行协商,协调公安机关参与矛盾化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原告的核心利益得到实现,避免了行政案件“程序空转”、原告再行提起民事起诉的诉累,矛盾纠纷得到彻底化解。
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让审判执行落到实处。莲池区人民法院积极践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工作宗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关注当事人现实需求,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降低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