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区组织开展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坚专项行动
为认真贯彻《保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有效防治大气环境污染,彻底清除烟花爆竹带来的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莲池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23年1月12日至2月6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坚专项行动。
区政府成立了由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杨宝新同志任组长,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宣传部、区网信办等多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全区禁放烟花爆竹工作。
1月13日上午,莲池区组织召开了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坚专项行动部署会,区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各村(居)委会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杨宝新同志在会上强调,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全力抓好禁止燃放工作;要站在对环境负责、对发展负责、对民生负责的高度,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落实。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危害性、违规性,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去年12月以来,莲池区公安分局共破获非法买卖、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治安案件9起,行政拘留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