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区组织召开
社会(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
6月27日上午,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明亮组织召开莲池区社会(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25次会议、省委深改委第22次会议、市委深改委第20次会议、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16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法院关于本单位2022年承担的有关改革事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莲池区社会(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22年工作要点》(讨论稿)、《莲池区平安建设专项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会议要求:一是坚持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重大意义。要充分认识社会(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强化任务落实,确保改革工作扎实推进。要不断健全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和执法司法争议案件会商制度,坚持常态化、机制化、法治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持发展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全面提升平安莲池建设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持源头治理,解决信访问题。同时深化城市建管、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医疗卫生、提高居民收入等方面改革力度。三是积极履职尽责,力争改革考核进位争先。改革工作是年度考核和月点评的重要内容,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时刻对标先进,积极谋划作为,力争在考核中取得先进位次。四要强化宣传。对已经完成的改革事项要适时评估改革效果、完善制度机制,并深入提炼改革经验,形成改革亮点,逐条逐项向上级汇报情况,并借助各级媒体和信息平台宣传推广。
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网信办、区委编办、区信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教体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医保局、团区委主管领导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