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建房起纠纷 多年积怨终化解
东金庄乡成功调解一起重大涉法涉诉案件
东金庄乡辖区某村孙某甲在2014年4月开始建房,与邻居孙某乙发生纠纷, 2014年9月份经过东金庄司法所和所在村委会共同多次调解,由于两家上辈人造成的几十年的积怨太深,调解未成功。2015年7月份、11月份经过原北市区法院和保定市中级法院审理判决,孙某乙败诉,法院判孙某乙立即停止阻挠建房施工。2016年5月份莲池区法院进行了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完毕执行人员刚走,孙某乙及众亲戚又继续阻挠,导致孙某甲无法继续施工。为此孙某甲和哥哥多人以法院执行问题为由先后向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反映,并曾到国家信访局越级访。
莲池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信访案件,区委政法委多次组织信访人及乡、村干部进行协调沟通,乡司法所多次牵头组织村委会、包村领导进行调解。经过详细了解,原来两家是三代以内的同族人,只是因为父辈一代遗留的恩怨太深未化解。司法所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来到了两家盖房的现场,实地查看了双方的房子情况,并认真听取了双方的诉求,通过查看,发现双方宅基地权属关系清楚,前面的孙某甲盖房对后面孙某乙不会有任何的影响,矛盾产生的根源还是两家的积怨,于是司法所、律师及村委会分别找两家人做思想工作,了解了两家人的要求与想法,并依据相关的法律做出解释,分析了有关法律关系和利害后果,就问题的解决进行协商,充分尊重两家人的意见,初步达成了调解意向。
在2个月时间内,在乡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司法所调解专案委员会经过十几次的集中调解,终于在6月8日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和保证书,6月11日调解员到施工现场回访,孙某甲已开始施工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