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检察:赶快醒醒吧!这个“高富帅”微信好友把两位美女骗得很惨……
微信已成为大家目前重要的社交工具,通过微信实施的犯罪也层出不穷,莲池区检察院近期办理了一件非常典型利用微信骗取钱财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刘某通过手机微信加被害人李某、王某为好友,然后刘某从网上下载了年轻、帅气的照片,谎称是自已,将照片发给被害人李某、王某,并编造自已家在北京,家境很好的事实,并不时共享自已在上海、天津的位置,给李某、王某邮寄鲜花,获得了李某、王某的好感,逐步与她们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李某、王某多次提出与刘某见面,都被刘某以各种理由推托。交往期间,刘某多次虚构自已要做买卖、家人生病等事实,向李某、王某借钱,李某、王某信以为真,多次向刘某转款,每次少则转200元,多则转15500元。从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李某给刘某微信转款近10万元,王某给刘某微信转款近4万元,总共近14万元款项现已被刘某挥霍。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检察官提示:
微信交友比一般交友更高效和直接,两个陌生人用手机就能直接联络,使陌生人间易产生亲密感。在这里,办案检察官提醒大家网络有风险,交友需谨慎:
1、在使用微信、陌陌等网络社交工具交友时,一定要谨慎,全面核对对方信息,不要盲目相信网络上认识的朋友,涉及恋爱、钱财要格外小心,更要洁身自爱。
2、注重个人信息管理,防止个人信息泄露,诸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要妥善保管。
3、微信里转帐,要注意把转帐的微信证据保存完整,发现被骗,及时报警。
如有关于本次普查工作的建议、意见、疑问等,欢迎来电咨询,普查热线电话:0312-59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