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区人民法院
另辟思路 解决执行难
2018年6月22日, 莲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妥善执行了一起长达4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信访案件。
申请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石某某、臧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莲池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冀0606民初416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告石某某、臧某某应偿还王某某借款本息共计7803418元,但被告拒不履行判决。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转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立即展开一系列执行措施,但被执行人态度强硬仍不配合执行,拒不履行,莲池区人民法院遂对其司法拘留。莲池区人民法院在对被执行人进行调查时了解到,其与村委会、房地产开发商之间因拆迁补偿款问题曾多次进京访,社会影响极大,引起了院领导高度重视。经过院领导多次和议决定,打破惯例另辟思路:督促被执行人与村委会、开发商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从拆迁款中划扣相应的金额支付申请人王某某的借款。就此,执行干警多次在石某某和村委会及开发商之间奔走调解。终于在执行干警们不辞辛苦,不厌其烦的调解下,被执行人与村委会、开发商达成协议并同意在拆迁补偿款协议书签字,且同意划扣相应的金额偿还拖欠王某某的全部欠款。
此案最终达成和解,不仅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真正把信访隐患消灭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
莲池区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解决信访案件,院领导积极参与化解信访案件的工作,因案施策,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